法律分析:冒充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的通讯网络诈骗,通常是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络,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用户手机。手法特点:作案手法隐蔽。犯罪嫌疑人编造各种虚假事由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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