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手术室分区应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各个区域标识明显,区域间避免交叉污染。通过内外走廊可划分为三区,即非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限制区。(1)非限制区即污染区,位于最外侧,包括接收病人区、更衣室、值班室、会议室、手术教学室、亲属等候室、休息室等。(2)半限制区即清洁区,位于中部,包括护士办公室、手术室外走廊、器械准备间、敷料室、洗涤室、消毒间、石膏室等。为污染区进入无菌区的过渡区。(3)限制区即无菌区,位于最内侧,包括刷手间、手术间、无菌物品间、药品室、麻醉预备室、手术间内走廊等。限制区内工作人员需戴口罩。法律依据:《手术室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三条 按洁净程度将手术室分为三个区域: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非限制区。分区的目的是控制无菌手术的区域及卫生程度,减少各区之间的相互干扰,防止医院内感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手术室分区应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原则,各个区域标识明显,区域间避免交叉污染。通过内外走廊可划分为三区,即非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限制区。(1)非限制区即污染区,位于最外侧,包括接收病人区、更衣室、值班室、会议室、手术教学室、亲属等候室、休息室等。(2)半限制区即清洁区,位于中部,包括护士办公室、手术室外走廊、器械准备间、敷料室、洗涤室、消毒间、石膏室等。为污染区进入无菌区的过渡区。(3)限制区即无菌区,位于最内侧,包括刷手间、手术间、无菌物品间、药品室、麻醉预备室、手术间内走廊等。限制区内工作人员需戴口罩。法律依据:《手术室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三条 按洁净程度将手术室分为三个区域: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非限制区。分区的目的是控制无菌手术的区域及卫生程度,减少各区之间的相互干扰,防止医院内感染。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师手术范围: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首先熟练一类手术,逐渐掌握二类手术。2、高年资住院医师,先担任二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渐掌握三类手术。3、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渐开展四类手术。4、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 二、手术审批权限:1、各手术科室均应明确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根据各人的实际水平,由科主任掌握,衡准,需扩大手术范围者,由科主任填写手术级类申报单,经医教科,院长(或分管院长)核准,并归入业务技术档案。2、一、二类手术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3、三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4、四类手术或危险性较大、诊断不明、病情危重手术或破坏性手术以及在本院属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均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意见,根据本院《手术资格准入评议制度》授予准入资格的名单,由医教科批准,报请院长(或业务分管院长)审批,并由医教科记录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3种观点: 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该院已施行电脑管理手术通知单,科主任及带组教授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术前小结的审批经过栏目中。一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二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一、手术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1、正常手术(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处(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处(科)备案。(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二、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三、手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法律依据:《手术审批权限》第一条一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二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手术分级: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逐步参与一、二级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八)对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或经科室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首席专家认可授权后方能开展相应手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主要根据包括手术分级、手术医师分级、手术审批权限等内容。法律依据:《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条 手术部(室)应当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安排手术及工作人员。